2010年《建筑工程评估》讲义:建设用地(1)

发表日期:2010-7-27  来源: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网

  第一节建设用地的特性和分类

  一、建设用地的特性(熟悉)

  (一)建设用地的非自然生态利用特性

  建设用地以土地的非自然生态附着物为主要利用方式。土地对于工程建设来说,是发挥了地基和场所的作用。

  (二)建设用地的区位利用特性

  (三)建设用地逆转的相对困难性

  从农业用地变为建设用地较为容易,而从建设用地重新变为农业用地则较为困难。

  二、建设用地的环境(了解)

  (一)自然环境条件

  自然环境条件主要包括地貌、地质、水文和气候等方面。

  1.地貌条件。地貌条件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地形、地势和各类地貌现象三个方面。

  2.地质条件。地质条件主要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地震三个部分,其中地基承载力、地下水和地震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影响较大。

  (1)地基承载力(承压力、地耐力)。

  工业建筑一般要求为150-200kPa;重工业厂房建筑要高于这一数字;民用建筑不同层数有不同要求,层数越高要求越高。

  (2)地下水。地下水对城市建设发展程度和建筑物稳定性影响很大,主要反映在水量、水质、水温、出露位置、埋藏深度和含水层厚度等方面。

  (3)地震。建筑一般按本地区的设防烈度进行设防;九度以上地区不宜作城市用地,更不能用来建设新的城市。

  3.水文条件。水文条件是指江、河、湖、海等水体的水量、水位、水质、流速等方面的情况。

  (1)地表水体的分布,是城市形成发展的基本条件。

  (2)江河等地表水的水情要素与城市用地规模、布局关系密切。按照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

  一般有水污染的工业企业,排污管道出口应布置在河流下游;居住用地、水源地则应安排在河流上游。

  (3)城市主要水源水量的大小影响城市发展规模和决定工业项目的选址。

  (4)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用地安排均要考虑防洪问题。洪水位以上0.5—1m的地段,才可选作城市用地。

  4.气候条件。与城市用地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气候要素有:风象、气温、日照几方面。

  (1)风象。风象包括风向和风速两个方面。

  风向是指风的吹动方向,以某一时期各个方位风向的次数所占该时期不同风向总次数(包括静风)的比重,即风向频率表示各方位风向出现的程度,据此可绘制风向频率图(或风向玫瑰图)。

  (2)气温。气温是指离地面1.5米高的位置上测得的空气温度。大气温度随高度增加而递减,人感到舒适的温度范围为18oC—20oC。

  (3)日照。在城市规划中,确定建筑物的朝向、间距及建筑群体的布局以及确定城市道路的走向和宽度,坡地上的建筑布置等都要考虑能否获得良好的日照条件。

  我国大部分领域处于中纬度地区,建筑物的布置,一般均以东南向为宜,以取得较好的采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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