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
1.个别计价法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并根据这种假定的成本流转次序以发出存货计价的一种方法。
3.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在材料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时,以本月各批进货数量和月初数量为权数计算材料等存货的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

4.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是指在每次收货以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的一种计算方法。
三、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一)原材料的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取得原材料应通过“原材料”和“在途物资”等核算。
1.购入原材料的核算
2.自制、投资者投入原材料的核算
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和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原材料的核算
4.发出原材料的核算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物资,应通过“委托加工物资”核算。
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1.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2.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准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
(三)周转材料的核算
1.发出包装物的核算
2.低值易耗品摊销的核算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