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事项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除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利润外)。
3.不涉及损溢及利润分配的,调整相关科目
【例题】
某企业2007年的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为2008年4月20日,该企业2008年的报告中所含的2007年12月10日的赊销500万元,当时已经确认为收入,现在于2008年2月10日发生退货。对于此笔业务是在报出日以前发生的,所以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而不是冲减当月的收入,即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帐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贷:应收账款 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