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人考[2006]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人职管[2006]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4月26日——5月12日(节假日休息)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06年9月8日、9日、10日 9月8日: 下午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9日: 上午09:00—11:30 经济法 下午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10日: 上午0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成绩管理: 参加5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考4科实行2年滚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五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 “财务会计”。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五、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续报考生(已参加过上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无论是否有合格科目),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准考证(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二)新考生(初次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持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聘书等)原件,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并填涂《报名信息卡》;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持免试条件所需材料原件外,还需附免试条件复印件一套,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并填涂《报名信息卡》。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摄像、扫描、彩色打印费10元/人。 七、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的征订请与宜昌市人事局干部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6056433,13986789024 联 系 人:陈嘉 八、考点设置及县(市)上报时间 各县(市)不设考场,考生统一到宜昌市城区考试。各县(市) 考试中心请于5月18日将考生报名信息资料上报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九、注意事项 1、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一份试卷上)组成,均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缺一不可,可携带钢笔和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储存功能)。 3、准考证的发放时间为考前半个月(8月28日以后),考生可凭身份证或发票在市人事考试中心203室领取。 4、请考生保留准考证(续报、办证时使用),考试成绩可在考后三个月左右通过16886688或网址:http://hbrs.gov.cn查询。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 32.注册资产评估师 | 4.考四科 | 01.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02.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03.免财务会计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04.免经济法 | 1.资产评估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5.考五科 | 01.考全科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6年4月21日 |